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3〕7号)规定,经学校研究决定6月10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做好放假安排,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、后勤服务等工作,确保节前假后教学和工作秩序不受影响。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保持电话畅通,如遇突发事件,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告。
特此通知。
党政办公室
2024年5月30日